我要幹一百個!

2010年2月5日 星期五
之前在網路爆紅的「百吻‧巴黎」部落格出書了。當時該部落格被新聞炒熱,網路上罵聲不少,偏偏越罵越火紅、不罵不出名,她不但出書,還出了上下兩集。

我稍微翻了一下這本書(不,不是我買的),對於這個「行動」其實沒有多大感想,但有兩個疑惑困擾著我,越想越覺得怪。

第一,書名「百吻巴黎-浪漫又暴烈的行動藝術」,我看了是邊吐邊罵髒話,紅也好、賺也罷、親就親,為什麼要扯上行動藝術?當代藝術已經夠亂了,這種幻想式的浪漫行為非要添上藝術之名不可?為什麼「親吻」不能只是「親吻」?而必須用藝術之名漂白?

第二,創意,作者認為自己的行為很有創意,在巴黎和男人接吻很浪漫且需要勇氣。這本書主要的內容不外乎:巴黎的美、接吻的美、邂逅的美、勇氣、毅力,到底哪裡有創意、有藝術了??

做沒人做過的事就是藝術?就有創意?流連於紅燈區的嫖客們,不知上過多少娼妓;娼妓們更是不知接過多少客人,這些沒出書、檯面下的行為,比起台灣女子的浪漫冒(什麼)險更加暴烈、心靈的交流更是深刻。(之前在英國爆紅的"Belle de jour"就是講述作者從事應召工作的冒險日記,這本書雖然有點將性工作理想化,但至少寫實有趣而且真的很冒險!)

去年金馬影展我最喜歡的片子「嗑到荼蘼」中,有一棟"Love Hotel",在影片後段有一連串長鏡頭,拍攝旅館大樓中每個房間正在進行的「浪漫與暴烈」,所呈現的畫面美豔、充滿慾望,既滿溢幻想又近乎真實,這個導演真的很大膽。

終歸來說,行銷必然是手段問題,但這也顯現出根深蒂固的傳統倫理觀念多麼不可撼動;當該作者尚未達成百吻而接受媒體採訪時,面對網路上的撻伐聲,她以家人相當支持作為回應。也許這是採編造成的,但總歸來說,一個勇敢的行動需要藝術漂白、家人支持,這行動到底有什麼地方暴烈?

既然是(又是)強調巴黎的浪漫,那就繼續浪漫下去,何必硬要扯那些五四三?改天我也來發起「我要幹一百個」行動,保證每次都「爆」烈!


我對巴黎的憧憬,都被這些「浪漫」主義者給毀滅殆盡。